外资企业验资是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的法定业务,也是一项十分重要、十分严肃的工作,验资业务收费少,但责任大,因此,注册会计师应该谨慎决定是否接受验资业务,并注意严格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执行验资业务,认真控制验资风险。
企业设立的第一件事就是筹集生产经营所需的法定资本金,验资也就是对企业经营行为的首次检验。倘若注册会计师第一关把不严,往往会给一些无本经营的投机公司、皮包公司大开绿灯,使其在合法的外衣下从事非法经营,扰乱社会经济秩序,后患极大。
外资企业验资是验证外商投资企业投入资本的真实性,提供给工商局和股东作为出资情况证明。包括货币验资、实物验资、无形资产验资等。
外资验资需提交的材料
1、在华设立外资企业的批复(外经贸委、商务局或某某部委等)。
2、北京市人民政府的“批准证书”。
3、工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。
4、企业的合同、章程。
5、外汇登记证、核准件。
6、银行出具的一切单据、银行询证函、外汇询证函。
7、公章。
注:银行询证函、外汇询证函详见下列说明。
外资验资到外汇局询证需带的资料
1、外汇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。
2、核准件原件及复印件。
3、银行询证函原件及复印件。
说明:由事务所出具,由企业到银行询证,返回事务所留存。
4、事务所人员介绍信。
5、外方出资情况询证函。
说明:由事务所出具,由事务所到外汇局询证,外汇局另返回函。
6、前期做过的验资报告。
注:上述银行询证函、外方出资情况询证函回函原件留存事务所,验资报告后附复印件。
外汇询证地点:西客站西北角西金大厦9层右手 外汇管理部大厅